8月16日,记者在人社部门了解到,9月1日起,株洲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炎陵县由目前的1395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月标准提高135元,增幅9.7%,增幅水平为全市最高。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参保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增加2个月,但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市民可通过下载“湖南智慧人社”APP或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领,也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领。
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卢肖敏:
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除了领取这个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还会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含生育费和大病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审:廖婕 二审:盘世林 三审:谭湘拓
责编:田婧怡
来源:炎陵县融媒体中心
习近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图文丨 尹朝晖到浙江考察招商
图文丨尹朝晖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图文丨同祖同源 薪火相传 两岸同胞同拜炎帝陵
图文丨第26个中国记者节:县领导看望慰问全县新闻工作者
图文丨 炎陵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
图文丨炎陵县召开连环债与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调度会
尹朝晖调研指导2025(乙巳)年海峡两岸炎帝神农文化交流大会及炎帝陵拜谒仪式筹备工作
下载APP
分享到